浙江省建设职业教育中心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关于开展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更新于:2020-12-29

各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为方便我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参加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我院开发了继续教育网络资源,将开展线上 “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三类人员继续教育事项说明如下:
  一、参加对象
       持有浙江省住建厅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
  一人持有多证的,原则为3年参加一次继续教育。以继续教育合格证记录的这本“三类人员”证书有效期为周期,在此期间内其他类别证书到期的,无须继续教育,按相关规定办理延期手续即可;如有效期为同一时间的,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即可。
  二、线上继续教育内容及方式
  1、继续教育内容:职业道德规范,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等相关安全生产知识。
  2、继续教育费用:2.5元/学时,共24学时。
  3、登录浙江省建设人才远程继续教育平台(https://www.zjjsrc.cn),点击“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系统进行报名学习。
  报名学习流程:学员注册→个人账号登录→购买课程→在线支付→课程学习→在线测试→打印培训证明、学时清单
  三、证书延期
  根据相关规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由本人通过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准予证书延续的,证书有效期延续3年。逾期证书作废。
  延期办理流程:进入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登陆→点击个人办事→选择部门浙江省建设厅→找到相应三类人员延期选项在线办理。
  四、其他事项

    “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符合规定的可登记认定为当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

      

       附件:关于开展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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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