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职业教育中心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关于临时开放一般公需科目学习的公告
更新于:2020-07-15

       根据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同意杭州市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人员在平台补学2018、2019年度两年各满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的继续教育学时。平台的一般公需科目在2020年7月15日—8月20日只对杭州市相关补学人员临时开放,其它地市无关人员选学无效,一般公需科目的学习以各地市人力社保部门明确的学习途径为准。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办公室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