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职业教育中心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浙人社函[2020]41号关于公布新设和更名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的通知
更新于:2023-11-06

各市人力社保局,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根据《浙江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浙人社发〔2014〕76号)、《浙江省省级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16〕126号) 以及我省机构改革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新设下列2家单位为 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因机构改革5家基地变更名称:

        一、新设立的基地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方向);

        浙江华博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机电制造、经济方向)。

        二 、变更名称的基地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学校更名为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校;

        浙江省水利水电干部学校更名为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干部学校更名为浙江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更名为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

        浙江省医药经济发展中心更名为浙江省药品信息宣传和发展服务中心。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基地的指导和管理,围绕继续教育和产业发展需求,扎实推进基地建设。新设基地要认真学习、 严格遵守基地建设有关规定,积极转变角色,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开展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 探索完善产学研结合的继续教育模式,充分发挥基地的人才培养功能和在继续教育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通知原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