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职业教育中心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关于做好建设行业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数据与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对接的通知
更新于:2023-11-01


各市建委(建设局):

        根据省建设厅职称改革办公室工作安排,自2024年开始,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学 时由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直接通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网址:https://zjjx.rlsbt.zj.gov.cn/)  提取,不再采用个人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为保障2024年建设工程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学时数据完整、有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经各市建委(建设局)认定登记的2020-2023年的行业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数据,需在2024年2月底前完 成与属地人社局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的对接导入工作,由属地人社局实时推送到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网址: https://zjjx.rlsbt.zj.gov.cn/) 。 义乌市相关工作,由金华市归口一并完成。

        2、在完成现有数据对接导入后,各市建委(建设局) 须在以后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学时的对接导入工作,以 利于每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3、行业专技人员在省、市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网络继续教育平台(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网络继续教育平台列表将在浙江省建设人才远程继续教育平台https://www.zjjsrc.cn公布)学习获取的学时均为有效, 各市建委(建设局)应予认定登记,并全省有效(行业专技 人员在其它网络继续教育平台学习获取的学时未经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认定,不予以登记),行业专技人员在以上平台学习自动登记获取的学时不能通过线下重复认定登记。

        继续教育学时对接及推送涉及全省建设工程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请各市建委(建设局)高度重视, 加强与属地人社局沟通,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数据对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办公室将对各市继续教育学时对接及推送工作进行督导。

        请于2023年11月10 日前将《浙江省建设行业专技人 员学时数据对接工作联系表》(见附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省学时办,电子邮箱:11442937100qq.com。

        省学时办联系人:叶春来,电话:0571-81023895。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办公室(代章)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建设行业专技人员学时数据对接工作联系表

         通知原文